[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240X/2023-00003 | [ 发文字号 ] | 三合府发﹝2023﹞8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三合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1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1 |
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合镇2023年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派出所,交通安全各成员单位:
为巩固2022年摩托车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降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现将《三合镇2023年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合镇2023年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持续深化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统一部署,进一步降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进一步巩固2022年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成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事办、文服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持续深化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任主任,应急办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推进实施等具体工作。
二、工作目标
巩固2022年全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成效;督促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驾驶人员自觉养成不改装、不飙车、不乱停的良好行车习惯;实现“一提升两下降”目标(即: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摩托车、电动车超员和违法载人“两违”违法明显下降,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使用燃油或电力等动力驱动或牵引的二、三轮车辆和低速电动车。
(二)整治范围:全镇
(三)重点车型: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三轮车。
(四)重点违法: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违法停车、噪音扰民、闯禁、违规载人、无牌无证驾驶、准驾不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未购买保险、未戴头盔、加装座椅、超长、超宽,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影响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重点区域:乡村道路、校园及周边、农贸市场、务工务农集中地,以及摩托车乱停乱放、“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突出、舆情反映强烈的重点道路。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行动知晓率。
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通过横幅、大喇叭、短信、微信、LED、媒体等方式开展“大宣传”,通过设置交通安全学习点、深入源头单位、“面对面”教育等方式开展“大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行动知晓率。
1. 横幅宣传: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要在劝导站、服务窗口、镇口、村口、场口、村委会、学校及周边、用工大户、农家乐及餐饮场所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均悬挂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并张贴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海报,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社会共治。
2. 大喇叭宣传:要通过农村大喇叭和劝导站智能扩音器每天播放宣传音频不少于两小时,并利用LED循环播放行动宣传字幕;文服中心利用农村广播每天定时播放音频。
3. 宣传提示:各村(社区)要组织农村“六支力量”在逢赶场、红白喜事开展宣传提示,做到宣传提示率达100%;各镇街督促村社通过短信平台或微信群向驾驶人发送提示信息,要做到安全短信“一旬一提示”。
4. 集中及走村入户宣传:派出所、镇应急办,各村社区要开展辖区实有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并同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各村(社区)要组织村社干部通过赶场日集中宣传、院坝会、下乡广泛深入宣传违法驾驶和搭乘摩托车、电动车的危害、法律后果以及下阶段集中整治和教育学习要求,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
5. 源头单位宣传:三合小学利用主题班会或家长会的契机,对学生及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经发办、应急办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入管辖区域内企业,逐一打招呼,提醒企业员工自觉做到驾驶二轮、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违载、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及第五十八条规定及时将“两违”驾驶人和搭乘人通报其所在的村社、学校、用工单位,协调单位,督促其采取宣传教育、道德评价、警示提醒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增强交通违法人员的守法意识。
6. 媒体宣传:镇应急办要通过“三合先锋”微信公众号加大违法驾驶员的感受、懊悔和守法承诺宣传力度,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
7. 设置集中学习点:镇应急办、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设置并全面启用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集中学习点,根据违法人数和居住分布,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安全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帮助违法驾驶人取得学习实效。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车辆守法率。
1. 镇应急办、派出所要按照“月旬周日”整治日历,采取“集中+调度”“区域+联合”等整治模式,强力整治农村地区超员、违法载人、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整治高压氛围,形成整治合力,切实提高车辆守法率。镇市场监管所要对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销售点、企业进行检查;对违规生产、销售遮阳伞、消声器开展检查和查处。镇规建办要牵头对非法改装的修理厂等商户开展查处,并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镇社事办要摸清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底数,对从事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进行正确引导和宣传教育;配合派出所、应急办做好对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查处工作。各村居加强路巡工作,每周开展道路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 派出所要根据摩托车、电动车的出行规律,在连接学校、场镇的国、省、县道等重点路段,查处两、三轮车和低速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噪声扰民、闯禁、无牌无证无保险、超员、违法载人、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处理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有效劝导质量。
1. 派出所要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开展宣传劝导,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对不听从劝导的,严格依法处罚。
2. 镇应急办要指导辖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包含三级劝导站)强化有效劝导,做好纸质登记并按照有效劝导工作要求劝导、制止交通违法尤其是二轮、三轮摩托车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将相关工作情况和劝导前、劝导中和违法消除后照片规范上传“重庆道交安”系统。对不听从劝导的,要利用和对讲或手机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并立即报镇派出所或镇应急办予以处罚。
新场、二郎专职化劝导站每周有效劝导交通违法总数不少于40件的,其他劝导站每月有效劝导交通违法总数不少于30件的。
(四)合理设置道路检查点,提升路面检查量。
1. 持续强化车辆摸底。一是市场监管所要负责对全镇两、三轮车和低速电动车销售市场开展摸底排查、分类登记、建立更新基础台账;二是各村(社区)要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开展情况摸排,同时掌握车主、上牌、购买保险、联系电话等相关情况,并将摸底的情况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并建立纸质台账,动态管理。
2. 持续开展“交安”行动。镇应急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农服中心等部门每旬开展不少于1次“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周组织“6+5支力量”在辖区内开展不少于1次的“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交安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
3. 持续强化路面管控。镇派出所、应急办、劝导站等在场镇、学校周边、农村用工大户周边、摩托车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乡村公路加强执法检查,重点在早晚学生上学和用工出行高峰时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暂不予处罚,参加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车辆;对违法驾驶人不愿参加学习教育的,要在落实“面对面”警示教育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学习后再次违反的,处罚与学习并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本次整治工作是提升城镇品质、展示文明形象,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交通秩序希望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规范执法,严格管理。镇应急办、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要认真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规范执勤执法行为。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实现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突发事件,快速处理。遇到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第一时间集结力量,“早、小、快”处置,防止极端事件、大规模聚集、堵路等突发事件发生。
(四)通力协作,加强联系。各责任单位要团结协作,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好总体战。整治工作中要加强联系,并注意上传下达,正负面舆情信息、风险隐患、重大情况、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应及时报镇应急办。
附件:1. 致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广大群众不违载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倡议书
2. 三合镇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学习点学习流程
3. 自愿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申请书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三合镇2023年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docx
附件1:致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广大群众不违载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倡议书.docx
附件2:三合镇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学习点学习流程.docx
附件3:自愿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