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23-00050 | [ 发文字号 ] | 正兴府发〔2023〕18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正兴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26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8 |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正兴镇2023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正兴镇2023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
正兴府发〔2023〕18号
(此件公开发布)
各办、站、所、中心、大队,镇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正兴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杜俊明 镇 长
副组长:陈 君 党委副书记
胡 晖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颜复军 副镇长
彭定余 副镇长
韩 伟 副镇长
成员单位:社保所、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平安办、文化服务中心、财政办、司法所。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对辖区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或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及企业进行分析研判,拟定应对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保所,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韩伟兼任,社保所工作人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社保所: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信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适时做好上传下达。
(二)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建筑企业及本部门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
(三)经发办:负责本辖区企业(含企业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
(四)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农业企业及本部门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
(五)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本部门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
(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部门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
(七)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
(八)平安办:负责牵头督导农民工工资拖欠信访案件办理,协调处理因欠薪引发上访和集访事件。
(九)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学校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问题的舆论的引导和管控,加强正面引导、宣传。
(十)财政办:加强项目审批和资金预算管理,及时安排、足额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
(十一)司法所:负责法律宣传、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