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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443J/2024-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正兴镇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正兴镇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农业农村岗: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璧山区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正兴镇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

                                       202437  



正兴镇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结合本镇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有效保障畜牧产业发展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2024年春秋防疫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深入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时间安排

春防行动时间定为310日-425日。

秋防行动时间定为910日-1025日。

三、工作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对畜禽存栏及动物疫病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四、工作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的要求,集中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宣传普查、防疫监管、疫病净化五项重点工作。

(一)分类实施强制免疫

强制免疫是动物防疫的基础性工作。我镇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璧山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璧农发〔2023〕53号)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要督促其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散养户,各镇街要落实好春防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免疫开展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二)抓好消毒灭源

农业农村岗加强对养殖场(户)、屠宰厂(场)以及运输车辆开展全覆盖清洗消毒工作。督促指导其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做到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

各村(社区)在春秋防疫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要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做好排查、面源消毒、疫情上报等工作。集中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的排查,动态更新生猪户口,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等,准确掌握疫情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

(三)抓好宣传普查

农业农村岗、各村(社区)要集中开展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牛羊“两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进行多形式、全方位宣传,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

(四)抓好防疫监管

农业农村岗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制度,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强化消毒、灭蚊灭蝇灭鼠、病死畜禽规范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密防范病毒传入。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

(五)抓好疫病净化

抓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径,也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农业服务中心要以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净化,对有意向有能力的养殖企业要全方位做好净化指导和培训,加快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工作。农业农村岗要提早抓好安排部署,落实时间、人员和物资,确保动物疫病防控相关补助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春秋防疫消毒按照80//次的劳务经费标准进行补助,由镇财政管理岗统一划拨到各村(社区)。防疫人员根据防疫安排表和天气情况事先确定免疫时间,做好沟通联系。

各村(社区)要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非洲猪瘟防控专班制度”将工作明确到人,做好相关问题的沟通协调,务必做到前期摸排准、防疫路线熟,向农户提前传达防疫时间,保证防疫不漏户、不漏畜,确保防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感染人。农业农村岗要切实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的情况。规范配套防护用品,严格“一猪一针头”,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各村(社区)春秋防疫工作的督查,对未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和人员带路的情况;消毒经费发放不及时、漏发、少发、错发等情况;将纳入年底考核,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四)强化信息管理。农业农村岗要及时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及时在12316平台填报强制免疫进度相关数据,禁止出现在春秋防疫全部完成后集中填报免疫数据的情况。因条件限制,不能每天填报的,至少要在每周星期五前将当周免疫进度情况填报完毕,防止出现网络平台所统计免疫进度严重滞后于实际免疫进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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