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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对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有什么财政奖补措施?

日期:2022-09-09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扶持办法》(璧财发〔2019〕78号)文件精神,对于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扶持分为财政奖励、财政奖补及信贷支持三类。

一、财政奖励

(一)对拟上市企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起至上市成功分阶段给予400万元奖励。

(二)对拟上市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上市后一次性给予400万元奖励。

(三)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后,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

(四)以上财政奖励“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累计奖励不超过400万元。

二、财政奖补

(一)对拟在境内上市的重点培育企业纳入重庆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区财政对其3年重点培育期内,以上一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基数,缴纳的增量部分,按区级留存部分给予奖补,累计奖补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二)对拟在境外上市的重点培育企业,区财政以其上市上一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基数,对上市当年缴纳的增量部分,按区级留存部分给予奖补,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三、信贷支持

对于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流动性融资需求的,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璧财发〔2021〕70号)给予融资支持。

详情请咨询重庆市璧山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4152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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