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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或“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相关信息。


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目前暂无相关规定。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璧山城区小学新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有效证明和实际居住地在同一招生范围内,按招生划片学校对口入学。不符合对口入学原则的适龄儿童按实际居住地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 申请

预申请:高中毕业生于3-4月在就读高中学校填报个人预申请表,由学校汇总上报资助中心;在校大学生不需要预申请,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到贷款受理点进行办理。

正式申请:生源地贷款合同一年签一次,每年8月份到璧山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点进行办理。

2. 办理

首贷学生:带上相关资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一同到现场签订贷款合同。

续贷学生

线上办理: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线上申请 (https://www.csls.cdb.com.cn) ;

线下办理: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任意一方到受理点办理。

3. 办贷材料

首贷学生:

(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贷款的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原件)。

续贷学生: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任意一方到受理点办理。

4.发放

(1)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或平安银行指定账户发放贷款,学生以后也可通过该支付宝账户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2)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送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并提醒高校于10月10日前完成“电子回执”,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转至就读高校,以支付学生学费、住宿费。支付后如有结余,结余金额将留在支付宝账户供学生支取作生活费。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大学生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4.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指学费和住宿费)。

5. 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均是璧山区户籍。

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8月1日-8月31日(法定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国家开发银行确定。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详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neirong/fenlei/sxml_jsgz/jsgz_xzgl/xzgl_zgks/201001/t20100128_148664.html



(一)户籍在重庆市内,或者持有重庆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2015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市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学生及在我市就读的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学生。

(三)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在重庆市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转学材料包括学生及家长户口本、房产有效证件、学生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的用工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居住证明。申请转学的学生家长持上述材料到就近的璧城或璧泉教管中心现场登记。具体登记时间以璧山区教委发布的转学申报流程为准,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璧山教育”。

从事教师工作必须具备教师资格。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必须持证上岗。

详见:

《教师法》:http://www.moe.gov.cn/jyb_sjzl/sjzl_zcfg/zcfg_jyfl/tnull_1314.html

《教师资格条例》: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neirong/fenlei/sxml_jsgz/jsgz_xzgl/xzgl_zgks/201001/t20100128_148664.html

国务院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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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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