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规定,语文教师要求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其他学科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因父母随迁,需要在璧山区外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持学生户口本到区教委申请备案。
办理流程:1.预申请:高中、中职学校于3-4月填报《学生预申请汇总表》上报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
2.正式申请:生源地贷款合同一年签一次,每年8月到璧山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点集中进行办理。
办贷材料:
(一) 首贷学生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办理。
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提供注册学生证原件。
(二)续贷学生
1.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线上申请;
2.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受理点办理。
办贷地点:璧山中学双星校区西门1号楼底楼。
集中办理时间:8月1日—8月31日(周末除外)
咨询电话:023-41416850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条件:
1.国家规定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指学费和住宿费) ;
3.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均是璧山区户籍。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或“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相关信息。
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目前暂无相关规定。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璧山城区小学新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有效证明和实际居住地在同一招生范围内,按招生划片学校对口入学。不符合对口入学原则的适龄儿童按实际居住地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