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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在璧山区范围内注册,并运行1年以上;

(二)符合璧山产业发展需求,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实力,拥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以及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

(三)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支技术研发实力强、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0人,且有中高级职称人员(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占比不少于30%);

(四)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科研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在100万元以上;

(五)依托企业组建的,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放宽到1000万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核心技术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放宽到1000万元);

(六)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5%。

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按时更新年报数据后,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对其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审批奖酬金的专项管理工作。

根据市科技局印发的《关于支持区县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支持区(县)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优化创新生态环境。


在每年的12月底前高企最终认定结果会由科技部火炬中心下发认定文件。高企证书一般在次年的4-5月待市科技局制定好证书后,我们会及时通知企业领取。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璧科技局发〔2022〕1号),“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需求征集、遴选发榜、受理揭榜、揭榜评审、项目公示、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结题验收等环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在申请入库的上一年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才符合入库培育企业要求。同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5%,或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1名以上。

(2)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2%或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重≥10%。

(3)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Ⅰ类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或Ⅱ类知识产权2项(含)以上。

(4)上一年度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并完成研发费用备案。

(5)主持或参与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6)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7)主导或参与制(修)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企业申请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办理程序如下:

一是申请。企业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登陆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先后选择“科技金融”“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在线填写并提交贷款申请表。

二是推荐。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对提交贷款申请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推送到合作银行。

三是审批。合作银行根据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出具的申请推荐表,对企业贷款进行审批。

四是确定代偿服务审核意见。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牵头根据合作银行审批结果对是否提供代偿服务进行审核。

五是签订合同。合作银行与企业及相关保证人签订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合同。

六是贷款发放。合作银行根据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在线出具的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放款通知书》发放贷款。

规上工业企业有。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含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复评通过的,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连续二年每年给予50万元支持 。对新获批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按照国拨经费,给予1:1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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