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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里对规上工业企业建立市级、国家级研发机构有什么支持政策?

日期:2025-09-19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璧科技局发〔2025〕3号) 第四条  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之规定: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含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复评通过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按照国拨经费,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无国拨经费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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