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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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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