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问答  >  区司法局

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日期:2023-01-18

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一)市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市人民政府部门及其各级派出机构、直属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

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一)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