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谁?
区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发现跨区以及在全市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例,报市政府处理。区政府指定区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磋商、诉讼、修复及修复效果后评估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区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均有权提起诉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谁?
区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发现跨区以及在全市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例,报市政府处理。区政府指定区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磋商、诉讼、修复及修复效果后评估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区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均有权提起诉讼。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