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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行政指导的方式有哪些?

日期:2023-12-06

(一)政策指引。各科室、单位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对市场主体进行政策指导,主动提供生态环保业务服务。

(二)帮助指导。根据环保专业知识,帮助市场主体想办法、做指导,引导其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提示提醒。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于市场主体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等问题的,可以制定行政指导意见书,提示其及时纠正。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分析等,对某些时段、某些领域违法频率高或者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及时向市场主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提醒其依法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减少环境违法行为。

(四)劝导警示。对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本单位梳理的“免罚清单”,告知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规劝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五)鼓励引导。通过对市场主体表扬鼓励,引导其规范经营,达到管理目的。

(六)举一反三。对生态环境执法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同时举一反三,形成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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