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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有哪些?

日期:2023-01-18

优抚对象是指以下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其中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入伍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及参加核试验部队(含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部分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政策原文: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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