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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明确,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每6年换发一次证书。复审或换证书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向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近日,区政府印发了《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璧山府办发〔202310号)(以下简称《预案》)。

一、修订背景

一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需要;二是与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衔接;三是尽快建立上下衔接的预案、指挥体系。

二、主要内容

新修编的《预案》共7个部分,在整体框架上与新印发的《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

第三部分预防、预警

第四部分区级层面应急响应

第五部分应急保障

第六部分培训和演练

第七部分附则

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与《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璧山府办发202025号)相比,一是《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目的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统一指挥,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汛抗旱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二是《预案》修订时,深刻汲取了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三是《预案》缩减了预案篇幅,将原《预案》中信息报告和后期处置进行了优化合并,结构整体简洁明了,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是《预案》对应急响应条件进行大幅度修改,完善了应急响应工作措施,明确了启动响应批准权限。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电工作业目录调整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等6个操作项目。

根据现行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而言,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唯一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制的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

对于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企业行政“一把手”。实际控制人,通常指虽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也是企业实际控制人。但是,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背后往往另有实际控制人,他们对企业的重大事项有最终的决策权。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日常活动的决策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璧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璧山府办发〔202232号)(以下简称《预案》)。

一、修订背景

一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需要;二是与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衔接;三是尽快建立上下衔接的预案、指挥体系。

二、主要内容

新修编的《预案》共8个部分,在整体框架上与新印发的《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

第四部分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

第五部分区级应急响应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

第七部分  保障措施

第八部分附则

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与《重庆市璧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璧山府办发2017186号)相比,一是《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首要工作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职责明确、协同配合;二是《预案》修订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以及灾害救助组织指挥体系的变化,对全区灾害救助指挥机构的组织领导、部门职责、现场指挥等进行了更新、完善;三是《预案》新增了灾害救助准备等内容,删除了灾害预警响应和社会救助;四是《预案》对应急响应条件进行大幅度修改,完善了应急响应工作措施,明确了启动响应批准权限;五是《预案》保留了原预案中信息报告、灾后救助等内容。缩减了预案篇幅,结构整体简洁明了,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近日,区政府印发了《重庆市璧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璧山府办发〔2022〕22号)(以下简称《预案》)。

一、修订背景

一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需要;二是与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相衔接;三是尽快建立上下衔接的预案、指挥体系。

二、主要内容

新修编的《预案》共9部分,在整体框架上与新印发的《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组织指挥体系。

第四部分,处置力量。

第五部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第六部分,应急响应。

第七部分,综合保障。

第八部分,后期处置。

第九部分,附则。

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2021版《重庆市璧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暂行)》(璧森防指〔20211号)相比,一是《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首要工作原则,强调专业指挥、安全扑救;二是《预案》修订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以及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的变化,对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组织领导、部门职责、现场指挥等进行了更新、完善;三是《预案》新增了主要任务、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等内容;四是《预案》对应急响应条件进行大幅度修改,完善了应急响应工作措施,明确了启动响应批准权限;五是《预案》保留了原预案中预警、信息报告等内容。缩减了预案篇幅,结构整体简洁明了,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近日,区政府印发了《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璧山府发〔20229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我区《工作要点》,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印发了我区《工作要点》。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大部分,其中重点任务分为6个方面、21条,保障措施3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全区安全生产指导思想、核心目标、工作主线、具体抓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落实“十条措施”“一线责任制”、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和加强安全隐患清单管理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入整改安全生产领域“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防止发生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为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打造高品质生活示范区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明确了全年重点抓“十条措施”“一线责任制”、严格执法、专项整治、基层基础、应急准备六大项工作,达到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六个方面的效果。

(一)抓“十条措施”,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党政领导示范履职,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消除监管空白盲区。强化监管部门、镇街和管委会务实履职,将“十条措施”各项任务要求明确到人,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督查考核问责问效,坚持常态化调度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抓“一线责任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推广落实“一线责任制”,实现全区所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责任制”全覆盖。

(三)抓严格执法,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治理。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强度提升,实施安全隐患清单管理。坚持“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坚持联合惩戒和鼓励群众举报,分行业领域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坚持建制立规和标准建设,积极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探索实行安全生产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抓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全面完成632项任务清单。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每季度组织开展一项专项整治。推进灾害防治基础建设,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

(五)抓基层基础,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基层“五有八化”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精准抓好城市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加强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知识“五进”活动。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区大应急信息化“一张网”建设。

(六)抓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完善全区应急资源分布图和数据库。抓好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抓好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强化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统筹配备。抓好紧急管控避险措施落实,全面推行叫应机制、建立完善“熔断”机制。抓好区域应急联动响应,建立与周边地区重大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机制。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技术支撑、加强队伍建设三大保障措施。

持续优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建立行政首长准备金应急保障机制。完善技术支撑,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专家库建设,发挥安全技术服务支撑作用。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国家关于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的统一部署,全面提升全区应急管理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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