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存在哪些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合同,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1.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2.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3.擅自处分业主共有财产,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从事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4.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理由,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但是,可能对业主利益或者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紧急情形除外;5.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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