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3-0046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4 |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承担道路运输、轨道交通运营、港口、航道、水路运输、地方海事、交通工程监理、质量检查等管理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1. 承担道路运输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管理、港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 负责交通工程监理、质量检查等事务性工作。
3. 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 承担地方航道管理的事务工作,负责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5. 承担地方海事管理、船舶管理、防治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船员管理、通航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6. 承担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的事务工作及船舶技术服务工作。
7. 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轨道交通运营行业安全、地方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
8. 承担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组织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9. 承担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体系建设、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10. 承担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和轨道交通运营的运行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以及智慧运输体系、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事务工作。
11. 承担交通规划的事务工作。
12. 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3.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璧委编委〔2020〕10号文件,将原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区交通运政稽察大队)、原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客货运输中心的公益职责整合,组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为区交通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不再保留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璧山区客货运输中心。
本单位内部设置6个科室。1.办公室:履行办公室各项工作职责;承担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党建工作;劳资工作。2.财务科:承担财务各项工作。3.运输科:承担道路运输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公交、出租车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4.驾培维修科: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5.安全科:承担水路运输管理、港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地方航道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6.规划质量科:负责交通工程监督、质量检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交通规划的事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569.53万元,支出总计7,569.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4.90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运输企业的各项补贴增加,农村客运、城市公交成品油补贴,仿冒出租车处置费用增加,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56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3.37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运输企业的各项补贴增加,农村客运、城市公交成品油补贴,仿冒出租车处置费用增加,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9.53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569.5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04.90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运输企业的各项补贴增加,农村客运、城市公交成品油补贴,仿冒出租车处置费用增加,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29.77万元,占9.6%;项目支出6,839.76万元,占90.4%;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69.5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4.90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运输企业的各项补贴增加,农村客运、城市公交成品油补贴,仿冒出租车处置费用增加,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5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12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运输企业的各项补贴增加,农村客运、城市公交成品油补贴,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3.80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规模以上运输企业资金补助、畅通卡发行点运营经费、璧山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费用及地方高速公路质量检测费等未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65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运输企业的各项补贴增加,农村客运、城市公交成品油补贴,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3.80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规模以上运输企业资金补助、畅通卡发行点运营经费、璧山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费用及地方高速公路质量检测费等未支付。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5,483.68万元,占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3.6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年度决算科目调整,将交通运输支出下部分支出项目调整为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1.88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1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去年有2名职工退休,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4.56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去年有2名职工退休,社保局保费有所调整,社保医保每个月数据如实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1,005.33万元,占1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58.11万元,下降86.3%,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年度决算科目调整,将交通运输支出下部分支出项目调整为教育支出5,483.6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0.83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09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公积金随之增加,而年末没有补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92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单位奉行节约,减少人员年休假补贴、年终绩效等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公用经费14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7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奉行节约,减少办公水电、维修费、杂志等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租赁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1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3.2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91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3.2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指标,用于仿冒出租车处置费、出租车有限奖励补助资金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今年本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4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工地巡查项目、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1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奉行节约,减少油费、维修费等。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铜梁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考察璧山人脸识别和智慧公交项目;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来我单位指导安全、运输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是交通任务大,参加考察学习人员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9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交通培训费用部分由主管部门承担。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公交一小时换乘系统升级改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5592.1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1、2、3。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4。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总体评价情况分析,我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达到相关要求。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曾敏 023-41406522
附件下载:
附件5: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一般项目)CNG补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1:(重点项目)云巴及公交车的爱心卡学生卡特殊卡等刷卡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