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24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6 | [ 发布日期 ] | 2023-12-06 |
璧山区残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 | 补贴名目 | 补贴政策清单 |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申报指南 | 咨询电话 | ||
1 | 康复辅具适配 | 1.具有璧山区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17岁儿童未办理残疾人证的,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3.自费验配助听器的残疾人。 4.自费安装假肢、矫形器的残疾人。 |
1.具有璧山区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17岁儿童未办理残疾人证的,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3.自费验配助听器的残疾人。 4.自费安装假肢、矫形器的残疾人。 |
《 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康复救助暂行办法》璧残联发〔2018〕26号 | 1. 申请康复辅具适配补贴的对象,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辅具适配及矫治手术补贴申请与审批表》2份; 2. 申请对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0-17岁儿童可不持证,需出示医院诊断证明); 4. 购买辅助器具的发票原件; 5. 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账号复印件(便于转账支付辅助器具适配或手术补贴); 6. 持卡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023-81676528 |
2 | 肢体矫治手术救助 | 1. 0-6岁手术救助对象和条件: (1)重庆市户籍或持重庆市区县居住证的肢体残疾儿童。 (2)诊断明确(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 2. 7—18岁手术救助对象和条件: (1)重庆市户籍的肢体残疾儿童(少年)。 (2)经评估符合手术适应指征,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 |
为先天性关节畸形如马蹄足,先天性关节脱位如髋关节、膝关节脱位;小儿麻痹后遗症、脊膜膨出后遗症等导致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脑瘫或脑损伤导致的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等肢体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矫治手术救助,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年,包括手术费、术后康复训练费、矫形器适配费等。 | 《 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修订)》渝残联发〔2023〕9号 | 1. 监护人填写《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2份; 2. 诊断证明; 3.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重庆户籍的0-6岁肢体残疾儿童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023-81676528 |
3 | 先天性唇腭裂儿童手术救助补助 | 1. 未满18周岁(年龄计算以实施手术时间为准),尚未做Ⅰ期或Ⅱ期手术,自愿接受救助的先天性唇腭裂儿童。 2. 重庆市户籍。 3. 诊断明确(符合Ⅰ期或Ⅱ期手术指征)。 |
符合救助条件的先天性唇腭裂儿童,每年可申请1次手术救助补助,补助标准7000元。经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监测对象、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以及由民政部门确认为困境儿童的,补助标准10000元。 | 《重庆市先天性唇腭裂儿童手术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璧残联发〔2022〕6号 | 1. 监护人填写《重庆市先天性唇腭裂儿童手术救助补助申请表》;2. 诊断证明; 3. 残疾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发票原件及费用结算清单; 6. 残疾儿童住院证和出院证; 7. 银行账号复印件; 8. 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9. 经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监测对象、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以及由民政部门确认为困境儿童的困难人群,提供相应证明。 | 023-81676528 |
4 | 0-6岁疑似残疾儿童筛查诊断补贴 | 具有重庆市璧山区户籍或居住证,经复筛呈阳性并在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残疾诊断的 0-6 岁(不满7岁)疑似残疾儿童。 | 1. 疑似残疾儿童诊断补贴采取限额补贴的方式,由区残联对诊断产生的诊疗费、检查费等医疗费用,在300元标准范围内给予一次性限额补贴。2. 对已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范围的,应先按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报销、医疗救助后,再给予诊断补贴。实际产生的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给予补贴;高于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 《璧山区疑似残疾儿童诊断补贴实施方案(暂行)》璧残联发〔2023〕3号 | 1. 监护人填写《重庆市璧山区疑似残疾儿童诊断补贴申请表》; 2. 诊断证明; 3. 发票原件; 4. 银行账号复印件; 5. 持卡人身份证; 6. 申请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重庆籍儿童需提供居住证) | 023-81676528 |
5 |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及生活补贴 | (一)0-6岁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救助对象和条件: 1.重庆市户籍或持重庆市区县居住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2.诊断明确(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 (二)7—14岁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救助对象和条件: 1.重庆市户籍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包含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散居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的残疾儿童。 4.经评估具备康复指征,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 |
1. 视力残疾儿童 (1)为低视力儿童提供视觉基本技能训练,补助标准为0—6岁10000元/人·年,7—14岁5000元/人·年,每月补助标准限额1000元/人,每日补助标准限额200元/人。 (2)为盲童提供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补助标准为0—6岁5000元/人·年,7—14岁3000元/人·年,每月补助标准限额1000元/人,每日补助标准限额200元/人,最多可申请3年救助。 视力残疾儿童在定点服务机构训练时间不低于1小时/次,费用结算标准不超过100元/小时。进入普校就读的视力残疾儿童凭入学证明可申请将每日补助标准调整为300元/人,每月及每年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限额不变。 2.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等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0—6岁20000元/人·年,7—14岁10000元/人·年。每月(日)补助标准限额、费用结算标准等要求按照《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3. 生活补贴 凡参加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在训练期间每人每月给予补贴500元,补贴时间为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当年实际参加康复训练的时间算。 |
《 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修订)》渝残联发〔2023〕9号 | 1. 监护人填写《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2份; 2. 诊断证明; 3.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重庆户籍的0-6岁肢体残疾儿童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023-81676528 |
6 |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 | (一)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残疾类别为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三)处于就业年龄段(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残疾人。 |
1200元/人/年 |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增收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残联发〔2023〕25号) | 残疾人或监护人申请-村(居)初审-镇街残联复审-区残联审批 | 023-41423340 |
7 | 盲人按摩师扶持补助 | (一)在本市合法的按摩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从事盲人按摩工作1年(含1年)以上。 (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国家和本市关于盲人按摩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璧山户籍 |
按当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个人缴费的60%计算 | 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盲人按摩人员就业扶持办法(2021-2025年)》的通知》 | 残疾人申请-镇街初审-区残联复审-公示 | 023-41419109 |
8 | 农村残疾人种养殖大户创业扶持补助 | (一)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具璧山户籍。 (三)在成规模养殖猪、牛、羊、鸡。或成规模种植经济作物。(四)残疾人本人或者残疾人直系亲属均可申请。(五)一次性补助,同一个残疾人一只能享受一次扶持政策。 |
养殖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种植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 | 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璧山区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申请-村居初审-镇街残联复审-镇街公示-区残联审批-实地验收-公示 | 023-41419109 |
9 | 残疾人自谋职业补助 | (一)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具璧山户籍。 (三)有营业执照且持续经营,有经营场所。(四)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均可申报。(五)一次性补助,一名残疾人只能享受一次扶持政策。 |
一户一残补助3000元,一户多残补助1万元 | 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璧山区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申请-村居初审-镇街残联复审-镇街公示-区残联审批-实地验收-公示 | 023-41419109 |
10 |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误工补助 | (一)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璧山户籍,就业年龄段。 (三)参加且顺利完成参训项目。 |
培训期间按照100元/人/天发放 | 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残疾人申请-村居初审-镇街残联复审-区残联审批-组织参训-完成结业 | 023-41419109 |
11 | 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入学救助 | (一)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璧山户籍。 (三)符合相关部门认定的贫困条件。(四)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入学。(五)录取学校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有教学资质的学校。 |
贫困残疾人本人大学生高职专科补助3000元/人,本科补助5000元/人,从第二学年开始在读期间每年可申请生活补助2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高职专科补助2000元/人,本科补助3000元/人。 | 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璧山区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家庭子女大学生入学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残疾人申请-村居初审-镇街复审-区教委比对-区乡村振兴局或区民政比对-区残联审批 | 023-41419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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